
不一定。车主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保留原车牌或申请新号牌。若选择不保留原车牌,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或注销登记后,需重新通过车管所选号系统选取新的车牌号;若符合保留条件,则可将原车牌继续使用于新车。
保留原车牌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原车牌需在原车辆上连续使用满1年以上;
原车辆需完成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迁出本市的手续;
原车主需在办理原车辆手续后2年内,向车管所申请使用原号牌;
原车辆需处理完毕所有交通违法记录和交通事故;
原车牌仅限原车主申请使用,不可转让给他人;
保留的原车牌仅可用于新车注册登记,不可用于二手车。
申请保留原车牌的流程如下:
在办理原车辆转移或注销手续时,向车管所工作人员提出保留原车牌的申请;原车牌会被系统自动保留2年,期间原车主购买新车后,可在办理新车注册登记时,向车管所申请使用已保留的原号牌。需注意,申请时需提供原车辆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身份证明。
保留的原车牌有效期为2年,自原车辆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迁出本市手续之日起计算。若超过2年未申请使用,原车牌将被系统自动回收,重新进入选号池供其他车主选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