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交通运输部《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 489-2019),私家车通常被划分为1类客车(车长<6米且核定载人数≤9人),这是高速收费的基础判定依据。不同省份的1类客车收费标准存在差异,例如广东省对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为0.45元/标准车公里,双向六车道及以上则为0.6元/标准车公里;浙江省的收费标准则统一为0.4元/标准车公里(部分桥梁隧道除外)。
高速收费主要采用按里程计费模式,即通行费用=收费标准×实际行驶里程。需要注意的是,部分独立桥梁、隧道会采用按次计费方式,如南京长江二桥对1类客车的单次收费为20元,厦门翔安隧道为12元。此外,ETC用户可享受全国统一的95折优惠,部分省份还会针对特定时段(如节假日错峰)推出额外折扣政策。
2020年1月1日起,全国高速公路统一实施按车型收费,取消了原有的“吨公里”收费方式,私家车通行费用计算更为透明。车主应当定期核查ETC设备状态,确保通行数据准确传输;同时,建议通过“中国ETC服务”小程序或当地交通部门官网查询实时收费标准,避免因政策更新导致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