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日常驾驶中,偶尔会见到同时悬挂两个车牌的车辆,这类车辆的出现通常与特定的通行场景或车辆类型相关,并非违规行为。
主要适用于粤港澳地区跨境通行的商务车辆,分为粤Z车牌和FV/FU车牌两种类型。
粤Z车牌为广东籍车辆入港专用,申请需满足珠三角地区投资或纳税条件,如投资1000万美元可获得一个指标。
FV/FU车牌为香港籍车辆入粤使用,前两位字母区分客货车类型,持有此类车牌的车辆可免除部分通关手续。
主要针对半挂车等铰接式运输车辆,牵引车头和挂车需分别悬挂独立号牌。
牵引车头悬挂常规机动车号牌,如鲁B·12345;挂车悬挂专用挂车号牌,如鲁B·挂67890。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要求,挂车需单独进行投保和年检,以保障运输安全。
✅ 跨境通行类双车牌车辆需遵守粤港澳三地的交通法规,不得超出规定的通行区域和时间。
✅ 运输类双车牌车辆在行驶过程中,需确保牵引车头与挂车的号牌清晰可见,不得遮挡或污损。
✅ 无论是跨境类还是运输类双车牌车辆,均需定期进行车辆检查,确保车辆状态符合安全要求。
💡 跨境通行类双车牌车辆的申请,需向相关部门提交投资证明、纳税证明等材料,经过审核批准后方可获得。
💡 运输类双车牌车辆的申请,需提供车辆的登记证明、行驶证等材料,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办理。
💡 不同类型的双车牌车辆申请条件存在差异,建议申请人提前了解相关政策,准备齐全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