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多年经验,雨天行车时灯光的正确使用直接关系到行车安全,我见过很多因灯光使用不当导致的剐蹭事故,所以今天就来详细解答几个关键问题。
小雨天气虽然能见度变化不大,但路面潮湿会导致光线反射率升高,车辆轮廓在其他驾驶员眼中的辨识度会降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8条规定,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因此即使是小雨,也建议开启示宽灯(示廓灯)和后位灯,这能让前后车辆更清晰地看到你的车辆位置,避免因视线盲区引发事故。
中到大雨天气下,能见度会明显下降,此时仅开启示宽灯已经不足以满足安全需求。根据经验,此时应开启近光灯和前雾灯。近光灯可以提供前方道路的基础照明,帮助驾驶员看清路面情况;前雾灯的光束角度更低,穿透力更强,能够有效穿透雨雾,减少光线反射对驾驶员视线的影响。需要注意的是,此时严禁开启远光灯,因为远光灯的光线会在雨雾中发生漫反射,形成一片白茫茫的景象,反而会严重影响驾驶员的视线,增加事故风险。
暴雨天气能见度极低,有时甚至不足100米,此时除了开启近光灯和前雾灯外,还应当开启后雾灯。后雾灯的亮度非常高,能够在恶劣天气下有效警示后方车辆,避免追尾事故的发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81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应当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因此在高速公路上遇到暴雨,能见度小于100米时,还需要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双闪灯)。但在普通道路上,除非车辆发生故障或遇到紧急情况,否则不建议随意开启双闪灯,因为双闪灯会影响其他车辆对本车行驶状态的判断,比如无法判断你是否要变道或转弯。
常见的误区主要有两个:一是认为雨天开启双闪灯就足够了,实际上双闪灯主要用于车辆发生故障或紧急情况时警示其他车辆,在正常行驶时开启双闪灯,会让后车无法判断你的行驶意图,反而增加事故风险;二是认为开启远光灯可以看得更远,实际上雨天远光灯的光线会被雨雾反射,导致驾驶员视线模糊,反而不如近光灯和雾灯实用。
总之,雨天行车灯光的使用要根据雨量大小和能见度情况灵活调整,牢记“小雨开示宽,中雨开近光加前雾,暴雨开近光加前后雾,高速暴雨再加双闪”的原则,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