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车上可以放摆件,但需以不影响行车安全为前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合规摆放的摆件需满足固定牢固、材质安全、位置合理等要求。
前后挡风玻璃及后视镜周边禁止摆放摆件。该区域是驾驶人观察车辆前方、侧方及后方情况的关键视野区,摆件可能遮挡信号灯、行人或障碍物,增加事故风险。安全气囊弹出区域(如方向盘中央、副驾中控面板)也禁止摆放,摆件可能在气囊弹出时被弹飞,或阻碍气囊正常展开,对乘员造成二次伤害。
副驾侧中控台、车门储物格、后排头枕后方为推荐摆放位置。副驾侧中控台可放置底部带防滑设计的小型香薰座或扁平玩偶,高度建议不超过10cm;车门储物格适合摆放纸质或布艺香包,避免液体香薰因高温挥发泄漏;后排头枕后方可固定尺寸不超过30cm的毛绒公仔,既不影响驾驶视线,又能营造温馨氛围。
优先选择硅胶、植绒材质、可拆卸式香薰片、重量不超过200g的轻质树脂摆件。这些材质在车辆急刹或碰撞时,不易对乘员造成硬性伤害。应避免使用玻璃、水晶摆件及带有金属锐角的装饰,此类物品受外力冲击时易破碎或产生尖锐碎片;同时需避免化学合成香膏,其可能在高温下释放有害物质,影响车内空气质量。
硬质摆件需搭配3M防滑胶垫,定期检查牢固性,防止车辆行驶过程中因颠簸掉落。空调出风口挂饰建议选择卡扣式设计,长度不超过15cm,避免挂饰晃动干扰出风口调节,或在急加速、急刹时碰撞到驾乘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