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双闪灯标志对应的危险报警闪光灯系统,主要用于车辆发生故障、交通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时,通过高频闪烁的灯光信号提升车辆的可见性,警示周边道路使用者注意避让,降低二次事故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此外,在高速公路上能见度低于100米时,或牵引故障机动车时,也应当开启双闪灯,这些场景下的使用规范是保障道路通行秩序的重要准则。
双闪灯的使用需严格遵循法定场景,常见的适用情形包括:车辆因故障无法移动或临时停靠在应急车道时;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需等待处理时;在恶劣天气(如暴雨、大雾)导致能见度显著下降时;以及车队在道路上进行特殊作业(如殡葬车队、工程抢险车队)时。需要注意的是,双闪灯不得随意使用,例如在正常道路上临时停车上下人员、车辆在排队缓行时,随意开启双闪灯可能会误导后车判断,干扰正常的交通秩序,甚至引发不必要的安全隐患。
双闪灯的开启通常通过按压中控台的红色三角形按钮实现,部分车型在熄火断电后仍可保持开启状态,以确保故障车辆在停车状态下的警示效果。驾驶员应定期检查双闪灯系统是否正常工作,检查方法为:在车辆通电状态下按压双闪灯按钮,观察前后转向灯是否同步闪烁,若出现单侧不亮或闪烁频率异常的情况,可能是灯泡故障或线路接触不良,需及时进行维修更换。此外,双闪灯系统的电源由车辆蓄电池供电,长时间开启可能导致蓄电池亏电,因此在车辆故障排除或事故处理完毕后,应及时关闭双闪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