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车险综合改革后的责任整合 📜 2020年9月实施的车险综合改革方案明确,车损险主险责任已包含发动机涉水损失险、自燃险等6项附加险责任。这意味着,投保车损险的车辆,在非二次启动的涉水事故中,发动机及相关部件损坏可纳入赔付范围,无需单独购买涉水险附加险。
“全险”组合的常见构成 ⚖️ 市场上常见的“全险”组合通常包含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100万/200万保额)及车上人员责任险,但不同保险公司的组合方案存在差异。需注意的是,部分老旧保单或特殊定制方案中,涉水责任可能未被涵盖,建议车主查阅电子保单的“保险责任”条款。
涉水赔付的核心免责情形 ❌ 根据行业通用条款,以下情形可能导致涉水损失拒赔:车辆涉水熄火后强行二次启动;在水位超过进气口时仍强行通行;未在规定时间内报案或未保留事故现场;车辆用于营运性质但投保非营运险。其中,二次启动导致的连杆弯曲、缸体破裂等扩大损失,属于明确免责范围。
特殊地区的风险补充建议 🌧️ 对于广州、深圳等多雨城市,建议车主附加“发动机进水损坏除外特约条款”,该条款可通过剔除发动机涉水责任降低约5%-8%的车损险保费,但需评估自身用车环境的涉水风险概率。同时,可通过保险公司APP的“风险地图”功能,实时查询路段积水信息。
保单核查的关键步骤 📱 车主可通过以下步骤确认涉水保障:登录保险公司官方APP或小程序;进入“我的保单”查看车损险条款;重点核对“保险责任”中是否包含“发动机涉水损失”;若条款中存在“附加发动机涉水损失险”字样,则需确认是否已单独投保。
雨季行车需注意,当路面积水深度超过轮胎半径的50%时,应选择绕行或等待积水退去。涉水后应及时检查空气滤芯湿度,若发现进水需立即熄火并联系保险公司定损,避免因延误处理导致损失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