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城市主干道、商业街等路灯密集且照明充足的路段行驶时,应开启近光灯。近光灯的照射范围通常在30-40米,光束向下倾斜,可有效照亮车辆前方道路,同时避免对对向车辆驾驶员造成眩光。需要注意的是,即使照明良好,也应保持近光灯开启,以提高车辆自身的可见性,让其他车辆和行人更容易察觉。
在郊区公路、乡村道路、山区道路等无路灯或路灯稀疏的路段行驶时,应开启远光灯。远光灯的照射距离可达100米以上,能提供更广阔的视野,帮助驾驶员提前发现道路前方的障碍物、行人或非机动车。但会车时,需在距离对向车辆150米左右切换为近光灯,避免强光影响对向驾驶员视线。
遇雨、雾、雪等天气,或在隧道、涵洞等低能见度环境下,应开启雾灯和近光灯。雾灯的光线穿透力强,能在恶劣天气中提高车辆的可见性。同时,应避免使用远光灯,因为远光灯的光线在雾气中会发生散射,形成“光幕”,反而降低驾驶员的视野清晰度。此外,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提醒其他车辆注意。
临时停车时,应开启示宽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以明确车辆的位置和状态,避免其他车辆碰撞。若车辆发生故障无法移动,除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外,还应在车辆后方规定距离设置警告标志,城市道路一般为50-100米,高速公路为150米以外,夜间还需同时开启示宽灯和尾灯。
转弯或变道前,应提前开启转向灯,明确告知其他车辆驾驶员行驶意图。转向灯的闪烁频率通常为1.5-2.5次/秒,开启后应保持3秒以上再进行转向或变道操作。超车时,应提前开启左转向灯,确认安全后从被超车辆左侧超越,超越后在不影响被超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况下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