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道路满足以下条件时,驾驶员在红灯期间可合法掉头:
中央分隔带为虚线或设有专用掉头缺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掉头,若路口中央分隔带为虚线,或在停止线前设置了提前掉头的缺口(即“掉头不受灯控区域”),车辆无需等待信号灯,在确保对向车道无来车的前提下可直接掉头。
设有“红灯允许掉头”专用标志:部分路口会设置蓝底白字的“红灯允许掉头”辅助标志,此类标志通常配合掉头车道使用,明确指示驾驶员在红灯时可沿专用车道掉头。
未跨越停止线的掉头轨迹:若掉头车辆的行驶路径无需越过停止线(如中央隔离带在停止线前断开),且不影响行人与非机动车通行,红灯期间可直接完成掉头操作。
以下三种情况需严格禁止红灯掉头,否则将面临交通违法处罚:
路口设有禁止标志或标线:当路口设置“禁止掉头”(红圈白底加掉头箭头)或“禁止左转”标志,或道路中心为双黄实线、单黄实线时,无论信号灯状态如何,均不得掉头。
需跨越停止线或人行横道:若掉头需先越过停止线进入路口区域,或需碾压人行横道线,必须等待左转绿灯亮起后再进行操作,避免影响横向车流与行人通行。
对向车道有直行车辆:即使满足上述允许条件,若对向车道有直行车辆正在通过路口,驾驶员需停车等待,确保安全后再掉头,不得抢行引发事故。
在实际驾驶中,还需注意以下细节:
服从现场交警指挥:若路口有交通警察或辅警指挥,需优先遵守指挥信号,即使信号灯允许掉头,若指挥手势禁止,也应停车等待。
观察地面导向箭头:部分路口的掉头车道可能与左转车道合并,需提前确认地面导向箭头,避免错入直行车道后违规掉头。
注意行人与非机动车:在掉头过程中,需减速观察人行横道是否有行人或非机动车通过,确保安全距离后再通行,这是避免事故的关键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