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日常驾驶中,双闪灯作为车辆重要的信号装置,其规范使用对行车安全至关重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双闪灯(危险报警闪光灯)的开启需严格遵循法定场景与操作规范,错误使用可能导致后车误判,增加事故风险。
双闪灯的控制开关通常为中控台或方向盘附近的红色三角形按钮,部分微型车可能设置在方向盘柱前部。按下该按钮后,车辆前后左右的转向灯将同步闪烁,提示周边车辆注意本车状态。需注意,部分车型在熄火断电后双闪灯仍可开启,此功能可在车辆故障时持续提供警示。
根据法规要求,以下场景必须开启双闪灯:车辆突发故障需临时停驶时,应立即开启双闪并在车后设置三角警示牌,普通道路需设置在50米外,高速公路则需150米外;发生交通事故时,无论车辆能否移动,均应先开启双闪,拍照取证后若车辆可移动应及时移至应急车道;雾天行车时,需同时开启双闪与雾灯,暴雨、暴雪等恶劣天气导致能见度低于100米时,也应开启双闪;故障车牵引过程中,牵引车与被牵引车均需开启双闪,且行驶速度不得超过30km/h。
在非法定但存在安全风险的场景下,建议开启双闪灯:夜间在非禁停区域临时停靠时,开启双闪可增强车辆可见性;接送危急病人时,可同步开启双闪与鸣笛,提示其他车辆避让;在复杂路段进行倒车、掉头等操作时,开启双闪可提前警示周边车辆注意本车动态。
普通拥堵路段禁止开启双闪灯,此举会干扰后车对前车动态的判断,影响车流正常通行;雨雾天气应优先使用雾灯,双闪灯仅作为辅助警示,不可替代雾灯的穿透力;恶劣天气下变道时,需提前500米开启转向灯,避免因能见度低导致后车反应不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