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车道高速公路中,左侧快车道限速为100-120km/h,仅供小型客车超车使用,完成超车操作后应立即返回右侧车道;右侧混行车道限速60-100km/h,货车及准备驶离高速的车辆建议优先选择该车道通行。三车道及以上高速公路的限速规则更为细化:最左侧超车道限速110-120km/h,禁止车辆长时间占用;中间主行车道限速90-110km/h,适合车辆保持匀速行驶;最右侧慢车道限速60-90km/h,大型车辆及需进出服务区的车辆常用此车道。
根据现行交通法规,校车与危化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上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80km/h,此类车辆需严格按照该标准控制车速,不得超速行驶。
遇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时,高速公路能见度会显著降低,路面摩擦力也会相应减小,此时车主需根据道路两侧设置的临时限速标识降低车速,确保行车安全。此外,部分试点路段允许小型客车限速提升至140km/h,具体以实际路牌显示为准。
小型客车在左侧车道行驶时,通常可保持110-120km/h的合理时速,但需注意各车道的最低限速要求,避免因低速占道影响后方车辆通行效率。建议车主在行车过程中通过导航软件实时查看路段限速变化,及时调整车速,确保行驶状态符合当前路段的限速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