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集装箱运输车辆可放宽至4.2米),总宽度超过2.55米,总长度超过18.1米,即属于外廓尺寸超限。需注意的是,普通载货车辆装载高度超过2.5米时,即使未达到总高度4米的限值,也可能因货物超高影响行车稳定性,需特别关注。
车货总质量超限标准根据车辆轴数不同而有所差异:二轴货车总质量超过18吨;三轴货车超过25吨,三轴汽车列车超过27吨;四轴货车超过31吨,四轴汽车列车超过36吨;五轴汽车列车超过43吨;六轴及以上汽车列车超过49吨(单轴驱动车辆为46吨)。此外,半挂、全挂列车车货总质量达40吨时,也属于超限范畴。
除上述总质量标准外,单轴、双联轴、三联轴等不同轴组结构的轴荷也有单独限制。例如,单轴(每侧单轮胎)轴荷超过6吨,单轴(每侧双轮胎)轴荷超过10吨,双联轴轴荷超过18吨,三联轴轴荷超过24吨等,均属于轴荷超限,需结合车辆实际轴组情况进行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