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牵引故障车时,牵引车和被牵引车都必须全程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双闪灯)。这是法定要求,能有效警示其他车辆,降低追尾或剐蹭风险。我见过很多案例,因一方未开双闪导致事故,所以这一点务必重视。
夜间或恶劣天气牵引时,除双闪灯外,两车还需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示廓灯用于标示车辆轮廓,后位灯提升尾部可视性,能让其他车辆在低能见度环境下更清晰地判断车距和位置。根据经验,这些附加灯光的使用能显著提高牵引过程的安全性。
操作前,务必检查两车的双闪灯、示廓灯等灯光功能是否正常。若灯光故障,应先修复再进行牵引。牵引绳长度建议控制在5-10米,避免急刹导致追尾。优先选择车流少的城市道路,避开高速、陡坡等危险路段,这些都是多年来看总结出的安全经验。
需要纠正一些常见误区。有人认为仅被牵引车需要开双闪,这是错误的,法规明确要求两车均需开启。还有人用手机闪光灯替代双闪,这也不可取,手机闪光灯的亮度和频率不达标,无法有效警示其他车辆。
总之,牵引故障车时,双车全程开双闪是基础要求,夜间需叠加示廓灯和后位灯。操作前检查灯光功能,合理规划路线,才能确保牵引过程安全。记住,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