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狭窄路段会车时,驾驶员常因让行规则产生困惑。明确有障碍物与无障碍物会车时的先行权,能有效避免剐蹭事故,提升通行效率。以下结合交通法规与实际场景,对会车规则进行详细说明。
在无障碍物的直线路段会车,通常遵循“减速靠右”原则。双方车辆应提前减速,向道路右侧靠拢,保持安全横向距离通过。夜间会车时,需在距离对向来车150米外关闭远光灯,改用近光灯,避免强光影响对向驾驶员视线。
当会车路段一侧有障碍物(如施工区域、故障车辆、堆积物)时,通行规则以“无障碍方让行有障碍方”为核心。具体场景如下:
🚧 单侧障碍物场景:无障碍方车辆应提前减速停车,让有障碍方车辆优先通过。若障碍物占据道路宽度超过三分之二,无障碍方需在安全区域停车等候。
🚦 狭窄坡道会车:下坡车辆应让上坡车辆先行。若下坡车辆已行至坡道中途,上坡车辆需停车让行,避免下坡车辆因制动距离过长引发危险。
🌉 桥梁隧道会车:进入桥梁、隧道前,需观察对向是否有来车。若对向车辆已进入狭窄路段,应在入口处停车等候,待对向车辆完全通过后再驶入。
✅ 弯道会车:进入弯道前需提前鸣笛示意,减速靠右行驶,严禁在弯道超车或占用对向车道。若对向车辆未及时避让,应选择安全区域停车等待。
💡 视线受阻路段:在山区道路、林荫道等视线受阻区域会车,需提前减速,必要时停车观察,确认对向无来车后再通过。遇雨雾天气,应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增大跟车距离。
🚚 大型车辆会车:与货车、客车等大型车辆会车时,需提前预判其转弯半径和通行需求。若道路宽度不足,应选择宽敞路段停车让行,避免因横向距离不足导致剐蹭。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未按规定让行引发的会车事故,违规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常见违规行为包括:
1. 有障碍方强行抢行无障碍方道路
2. 下坡车辆未让行已上坡车辆
3. 弯道占用对向车道行驶
4. 夜间会车未关闭远光灯影响对向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