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无障碍物的双向车道会车时,通常遵循“减速礼让”的基本原则。若道路宽度允许两车同时通行,双方应保持安全车速,靠道路右侧有序通过;若道路狭窄仅容一车通行,靠近山体或障碍物一侧的车辆应礼让对向车辆先行,或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让行。需要注意的是,在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转弯车辆需礼让直行车辆,支路车辆需礼让干路车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在有障碍物的路段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应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但如果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无障碍的一方应礼让其先行。这一规则的核心是避免在障碍区域形成对峙,减少剐蹭风险。例如,若对向车道有施工围挡,您的车辆处于无障碍一侧,则对方应停车让您先行;若您已驶入有坑洼的路段,对向车辆需等待您通过后再行驶 🚧
会车时,驾驶员应提前观察对向车辆的行驶动态,提前减速并开启转向灯示意;夜间会车时,应在距离对向车辆150米以外关闭远光灯,改用近光灯,避免强光影响对方视线。此外,在狭窄的乡村道路或小区内部道路会车时,若双方无法判断让行顺序,可通过鸣笛或手势友好协商,确保安全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