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排量限制:仅限发动机排量≤2.0升的燃油乘用车,超排量车型不纳入优惠范围
价格标准:车辆不含增值税价格≤30万元,此处价格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价为准
时间范围:购车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超出该时段的购车行为不适用
购置税应纳税额=车辆不含增值税价格×税率,政策期内税率由10%降至5%。例如:某2.0升燃油车裸车价为22.6万元(含增值税),其不含税价为22.6÷1.13=20万元,按减半政策计算,需缴纳购置税20×5%=1万元,较政策前节省1万元。
车型限制:商用车(如货车、客车)、二手车、新能源汽车(含纯电、插混)不适用本政策,新能源车另有单独的免税政策
购车性质:企业或单位购置的营运车辆,若未纳入乘用车范畴,通常无法享受该优惠
价格认定:不含税价计算需扣除13%增值税,并非直接按裸车价的5%计算,购车时需注意发票金额的拆分
发票时效:即使车辆实际交付在2023年内,若发票开具时间延迟至2024年,也无法享受减半优惠
政策衔接:2023年政策为阶段性措施,已于当年底到期,后续购车需关注最新税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