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需提交的基础材料包括:1️⃣ 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单位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及委托书;2️⃣ 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如二手车交易发票、人民法院出具的判决书等;3️⃣ 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4️⃣ 机动车行驶证原件;5️⃣ 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需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6️⃣ 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需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针对不同交易场景,需额外准备对应材料:若机动车为继承、赠予、中奖等非交易类转移,需提交继承公证书、赠予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书;若涉及夫妻间变更共同所有人姓名,需提交结婚证或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且无需提供交易发票;若机动车属于营转非或出租转非,需提交原营运单位出具的变更证明,同时需注意此类车辆的报废年限限制。
办理转移登记前,需确保机动车无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记录及交通事故;机动车状态需为“正常”,查封、抵押、锁定状态的车辆无法办理转移登记;若机动车存在改装情况,需先恢复原状或取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异地办理转移登记的,需符合转入地的排放标准,庆阳地区目前执行国六排放标准,转入车辆需满足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