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 4387-2008),厂内机动车在无特殊标志的道路上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30公里。但需注意,此为基础限值,实际限速需根据具体区域调整。
在车间出入口、仓库装卸区、员工通道等人员流动频繁的区域,限速应降至5-10公里/小时。该标准旨在确保驾驶员有充足反应时间,避免与行人发生碰撞,此类区域通常需设置醒目的限速标识。
运输易燃、易爆等危险货物时,车辆时速应控制在15公里/小时以内;在交叉路口、弯道、坡道等视线受阻路段,需提前减速至10公里/小时以下;冰雪、泥泞路面行驶时,应进一步降低车速至5公里/小时左右,确保行车稳定。
大型货车、平板车等重载车辆,因制动距离较长,限速应比小型车辆低5-10公里/小时;叉车、装载机等工程机械,在作业状态下(如升降货物、转向作业)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空驶时可适当提高至15公里/小时。
除设置限速标志外,企业应定期对驾驶员开展安全培训,明确不同区域的限速要求;在关键路段安装测速设备,对超速行为进行预警;同时建立车辆维护制度,确保制动系统、灯光等部件性能良好,为限速行驶提供硬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