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冷却液液位过低且无原厂冷却液可用的紧急情况下,可少量添加蒸馏水或纯净水作为临时补充。添加量应控制在500ml以内,且需在发动机水温降至50℃以下时操作。添加后,应在48小时内前往专业维修机构更换原厂冷却液。需要注意的是,禁止添加自来水或矿泉水,这类水中含有的钙镁离子会在冷却系统内形成水垢,长期使用可能导致散热效率下降。
若误加的是少量纯净水(不超过500ml),可先补足原厂冷却液至标准液位。对于寒冷地区的车辆,还需使用冰点测试仪检测冷却液的冰点是否符合当地气候要求。若误加的水量较大,或添加的是自来水、矿泉水,则必须彻底排空冷却系统内的液体,由专业人员对系统进行清洗后,重新加注原厂冷却液。
日常使用中,应定期检查冷却液液位。检查需在车辆熄火2小时后进行,确保液位处于储液罐的MAX和MIN刻度之间。普通冷却液的更换周期通常为2年或4万公里,长效型冷却液则可延长至5年或10万公里。建议车主随车携带同型号的小包装冷却液,以便在液位不足时及时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