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随身携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驾驶机动车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一次记1分。
电子驾驶证:目前全国范围内已推广电子驾驶证,车主可通过“交管12123”APP申领。在已实现电子驾驶证互认的地区,出示电子驾驶证可视为携带驾驶证,避免处罚。但需注意,部分地区可能仍要求出示纸质驾驶证,建议提前了解当地政策。
驾驶证过期或被吊销:若驾驶证已过期未换证,或因违法被吊销,此时驾驶机动车属于无证驾驶,处罚更为严厉。根据规定,无证驾驶将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且一次记6分。
随身携带驾驶证:建议车主养成随身携带驾驶证的习惯,避免因遗忘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申领电子驾驶证:及时通过“交管12123”APP申领电子驾驶证,确保在忘带纸质驾驶证时能出示有效证件。
遇到检查时配合执法:若因未携带驾驶证被交警拦下,应主动配合检查,说明情况并提供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以便交警核实身份和驾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