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购车过程中,不少车主会遇到4S店未主动提供购置税发票的情况,这并非个例,其背后存在明确的政策和流程原因。
购置税发票的法定开具单位为国家税务机关,4S店仅作为代收代缴机构,不具备开具资格。车主缴纳购置税后,税务机关会出具电子或纸质完税证明,4S店仅负责转交该证明。
目前全国范围内推行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证明,相关数据直接同步至车辆管理系统,纸质发票已不再是办理上牌手续的必需材料。车主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当地税务部门官方平台自助下载电子凭证。
部分4S店为实现裸车价格优惠,可能在发票中调整车辆价格。为避免暴露价格策略细节,通常不会主动提供购置税发票,但仍需依法为车主开具并可应要求提供。
在代办上牌或缴税过程中,部分4S店可能未明确告知车主电子发票的获取方式,或因内部管理流程疏漏,未及时将纸质完税证明转交车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