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强险主要保障交通事故中第三方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具体分为以下两类:
人身伤亡赔偿:涵盖医疗费用(如急救费、住院费、手术费、药品费及必要的后续治疗费)、误工费(受害人因伤无法工作期间的收入损失)、护理费(治疗期间聘请护工或家属照料产生的合理费用)、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确定,用于补偿劳动能力丧失带来的影响)、死亡赔偿金(包含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以补偿家属的经济损失)。
财产损失赔偿:主要针对第三方车辆的维修费、第三方携带物品的损坏费用,以及因事故造成的道路设施损失等,不过该部分的赔偿限额较低,有责情况下通常最高赔付2000元。
并非所有交通事故损失都能通过交强险获得赔偿,以下情况交强险不予赔付:
受害人故意行为导致的损失:例如受害人自杀、碰瓷等主动造成事故的行为。
本车人员及被保险人的损失:交强险仅针对事故中的第三方,车主本人、车上乘客以及被保险人自身的人身或财产损失不在保障范围内。
间接损失:包括车辆贬值、停业停驶期间的损失等非直接经济损失。
诉讼或仲裁费用:因事故引发的法律程序费用,如诉讼费、仲裁费等,交强险不予承担。
交强险的保额存在明确限制,通常情况下,有责事故中人身伤亡最高赔偿18万元,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无责事故中,人身伤亡最高赔偿1.8万元,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由于交强险的保额相对有限,难以覆盖严重交通事故可能带来的高额损失,因此建议车主在投保交强险的基础上,搭配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等险种,以进一步提升保障水平,应对各类潜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