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7条规定,机动车必须投保交强险,未投保车辆不得上路行驶,即使长期停放未使用,若未办理正规停驶手续,仍需保持交强险有效。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上路时,交管部门可依法扣留车辆,并处以交强险保费两倍的罚款;若车辆在停放期间发生碰撞、火灾等意外,未投保交强险的车主需自行承担全部损失,且无法通过保险转移风险。若车辆确实需长期停放(通常建议半年以上),车主可携带行驶证、身份证到车管所办理“停驶备案”,备案期间可暂停缴纳交强险,复驶前需重新投保并办理备案解除手续。
商业险(如车损险、盗抢险、第三者责任险等)属于自愿投保险种,车主可根据车辆停放环境决定是否继续购买。若车辆停放于露天场地或治安环境较差的区域,建议保留车损险和盗抢险,以应对暴雨、台风、冰雹等自然灾害导致的车辆损坏,或车辆被盗抢、被划伤等风险;若车辆停放于封闭车库且安保措施完善,可暂停商业险以节省费用,但需注意商业险脱保超过3个月后,再次投保时可能无法享受保费折扣,部分保险公司还可能要求车辆进行验车后才能承保。
车辆长期停放期间,除保险问题外,还需做好车辆养护工作,避免复驶时出现故障。建议每月启动车辆一次,每次运转10-15分钟,以维持发动机各部件的润滑,防止电瓶亏电;将轮胎胎压调整至车辆说明书规定的上限(通常比正常胎压高0.2-0.3bar),避免轮胎长期受压变形;油箱内可加注燃油添加剂,并保持油箱油量在半箱以上,防止油箱生锈或燃油变质;若车辆停放时间超过3个月,建议使用车衣覆盖车辆,防止漆面受灰尘、鸟粪等腐蚀,同时可将车辆断开电瓶负极,避免电瓶电量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