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先说说保留原号的情况,这也是我最后选的方式。按照规定,原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两年内,都可以向车管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过有几个条件得注意:首先,原车牌必须使用满一年以上,这是硬性要求;其次,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不能有未处理的违章或者事故。我当时卖车的时候,特意先查了一下有没有违章,发现有个违停没处理,赶紧在12123上交了罚款,不然肯定没法保留原号。另外,申请保留原号的时间要记清楚,是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两年内,超过这个时间就自动失效了。
如果不打算保留原号,那处理起来就简单多了。卖车的时候,直接跟着车辆过户流程走就行。在办理转移登记时,车管所会收回原车牌,然后给新车主核发新的车牌。不过这里要提醒大家,原车牌被收回后,会进入车管所的车牌库,一般会保留一段时间,然后再重新投放使用。所以如果之后再想买车,想选回原来的号码,基本是不可能的了,除非那个号码还没被别人选走。
不管是保留原号还是注销,都需要注意一些细节。比如办理保留原号时,需要提供原机动车的行驶证、登记证书、车主的身份证等材料,具体的可以提前咨询当地车管所,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一些小的差异。另外,如果是保留原号后想给新车使用,那新车的注册登记时间必须在原车牌保留期限内,不然也没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