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旧车牌需满足一定条件才能保留。根据规定,原机动车需使用该号牌一年以上,且在办理转移登记或注销登记后两年内提出申请。若原机动车存在未处理的交通违法或交通事故,需先处理完毕,否则无法保留旧车牌。
车主需先将旧车过户给他人或办理注销手续。过户时需携带身份证、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等材料,到车管所办理转移登记。注销则需将车辆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后,到车管所办理注销登记。
购置新车后,在办理新车注册登记时,向车管所提出保留原号的申请。需提供原机动车的登记证书、行驶证、身份证等材料,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并在申请表上注明“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车管所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车主需缴纳相关费用,等待制作新的机动车号牌。一般情况下,新车牌会在7个工作日内制作完成,车主可选择自行领取或邮寄到家。
需要注意的是,旧车牌号保留后,只能用于新车注册登记,不能用于二手车。若车主在两年内未使用该号牌,车管所将收回号牌并重新启用。此外,不同地区的具体规定可能存在差异,建议车主在办理前咨询当地车管所,确保顺利完成旧车牌号换新车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