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车辆登记流程中,临时行驶车号牌(以下简称“临牌”)作为正式机动车号牌核发前的过渡性凭证,其法律效力与正式牌照存在明确的优先级界定。当车主完成选号确认、车管所完成制牌流程后,正式牌照的法律地位即已确立,临牌的使用权限将同步发生变化,车主需严格依据相关法规调整车辆标识的使用方式。
1️⃣ 临牌法律效力的即时终止规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及《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七条,正式机动车号牌核发后,临牌自动失效,无论其标注的有效期是否届满,均不得继续作为车辆上路的合法凭证。实践中,部分车主存在“临牌未过期即可继续使用”的认知误区,需注意此类行为属于“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范畴,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将面临驾驶证记9分、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2️⃣ 邮寄牌照的过渡期操作规范
若车主选择邮寄方式领取正式牌照,需注意邮政送达签收日为过渡期起始点,通常享有3个自然日的安装缓冲期(具体以地方交管部门细则为准)。过渡期内,车主应将临牌放置于前挡风玻璃右上角的规定位置,同时需在签收后尽快完成正式牌照的安装工作。例如,12月28日签收牌照的车主,应在12月31日0时前完成安装,逾期未悬挂正式牌照上路,将触发上述处罚条款。
3️⃣ 正式牌照的合规安装要求
正式牌照的安装需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的规范:应使用车管所配发的专用固封装置,确保牌照安装牢固、无遮挡、无污损;前后牌照需分别安装于车辆前端和后端的规定位置,不可仅悬挂单侧;已领取的正式牌照不得放置于车内(包括后备箱),此类行为仍视为“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此外,临牌失效后若未及时悬挂正式牌照,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公司可能依据保险合同中的“未按规定使用车辆”条款拒绝赔付。
4️⃣ 牌照更换期间的风险规避建议
建议车主在正式牌照到手后立即完成安装操作,避免因过渡期管理疏忽引发违规风险。安装前需检查牌照的字符清晰度、固封螺丝的数量完整性,确保安装后牌照与车身平面垂直、字符正向。若安装过程中发现牌照存在制作瑕疵(如字符模糊、边框变形),应及时联系车管所申请更换,不可自行修复或使用替代件,以免影响牌照的合法性。
车辆牌照作为机动车身份识别的法定标识,其使用需严格遵循交管法规的要求。正式牌照核发后,车主应主动终止临牌使用并完成合规安装,这不仅是遵守法律规定的基本义务,也是保障自身驾驶权益、避免不必要法律风险的必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