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方需准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委托书(需明确委托办理过户事宜)、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个人方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此外,需确保车辆无未处理的违章记录,交强险在有效期内,这些是办理过户的前提条件。
双方需携带上述材料前往车管所指定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具交易发票。发票金额需如实填写,交易市场会根据车辆评估价或实际成交价收取一定比例的交易服务费,具体费用标准因地区而异。
携带交易发票及相关材料到车管所查验区,工作人员会对车辆的发动机号、车架号、外观等进行核对,确认车辆与登记信息一致。若车辆存在改装情况,需提前恢复原状,否则可能无法通过查验。
查验通过后,到业务受理窗口提交过户申请材料,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会收回原行驶证和登记证书,随后个人方需在选号机上选取新的车牌号,可选择随机选号或自编选号两种方式。
选号完成后,缴纳相关费用(包括工本费等),一般情况下,1-3个工作日内可领取新的机动车行驶证和登记证书,新的车牌号会通过邮寄方式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