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退役电池若剩余容量在80%以上,可优先用于储能系统,如配合太阳能、风能发电站储存电能,或作为居民楼应急备用电源;容量在50%-80%的电池,可重组后应用于通信基站备用电源、低速电动车(如电动三轮车、观光车)等中低能耗场景。这种方式能充分发挥电池剩余价值,减少资源浪费。
当电池容量低于40%时,需通过专业拆解、金属提纯等技术,提取锂、镍、钴等贵金属,重新用于新电池生产。目前磷酸铁锂电池因不含重金属、环保性较高,回收难度相对较低;三元锂电池则需额外处理电解液中的有害物质,回收成本较高。通过再生利用,可大幅降低新电池生产对原生矿产资源的依赖。
国家已出台《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明确要求车企承担回收责任,建立全生命周期溯源体系,确保电池从生产、使用到回收的全过程可追踪。车主可通过车企官方渠道、授权回收网点或正规第三方回收企业处理退役电池,避免将电池流入非法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