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9),我国明确将皮卡归类为“多用途货车”,属于货车范畴下的细分类型。这一界定的核心依据在于其车身结构具备货车的货物运输功能——通常配备开放式货箱,且总质量普遍超过1.8吨(部分小型皮卡除外)。需注意的是,该分类为法定属性,不会因部分城市的解禁政策而改变其货车的基础定性。
2025年12月,云南、河北等11个省份发布最新政策,明确皮卡可享受与小客车同等的城市通行权利,包括取消入城通行证限制、允许在高峰时段进入核心城区等。这一调整并非改变皮卡的货车属性,而是在路权管理上给予乘用车化待遇。需注意的是,未实施解禁政策的地区,皮卡仍需遵守货车的限行规定,建议车主提前查询当地交管部门的最新通知。
尽管路权逐步放宽,但皮卡的年检要求仍执行货车标准:注册登记10年内每年检验1次,10年以上每半年检验1次,与家用轿车的6年免检政策存在明显差异。此外,皮卡仍保留货车的运输资质属性,若用于经营性货物运输,需按规定办理道路运输证并遵守相关管理规范,这一点与纯乘用车有本质区别。
从实际使用来看,皮卡呈现出“货车功能+乘用车体验”的双重特征:一方面,其货箱可满足工具运输、户外装备装载等需求,符合货车的实用属性;另一方面,当前主流皮卡普遍配备乘用车级别的内饰、智能驾驶辅助系统及舒适配置,驾乘体验接近SUV车型。这种特性使得皮卡成为兼具家用与生产功能的跨界车型,但法定属性仍需以“多用途货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