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车主在购车后首先接触的保险就是交强险,但部分车主对其具体保障内容和要求并不完全了解。交强险作为法定强制保险,其保障范围、赔偿限额和投保要求都有明确规定,了解这些内容有助于车主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交强险的保障对象为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注意的是,交强险不保障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也不保障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分为有责赔偿和无责赔偿两种情况。有责赔偿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0.2万元;无责赔偿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0.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0.01万元。这些限额为单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通常根据事故责任比例进行赔付。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交强险。未按规定投保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并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同时处以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并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收到赔偿申请后,会对事故进行核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赔偿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