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常有消费者混淆沃尔沃乘用车与沃尔沃集团的归属关系,二者虽同属沃尔沃品牌体系,但股权结构存在本质差异。明确这一区别有助于消费者在购车时更清晰地了解品牌背景与技术渊源。
2010年,浙江吉利控股集团完成对沃尔沃轿车业务(Volvo Cars)的全资收购,这一交易使沃尔沃乘用车正式成为吉利控股旗下的独立子品牌。收购后,沃尔沃乘用车在保持北欧设计与安全理念的同时,与吉利在技术研发、供应链管理等领域展开深度协同,例如共同开发的CMA架构已应用于多款车型。
沃尔沃集团(AB Volvo)是一家总部位于瑞典的跨国商用车制造商,其核心业务涵盖卡车、客车、建筑设备等商用车型,与沃尔沃乘用车分属不同实体。目前,沃尔沃集团仍保持独立运营状态,与吉利控股之间不存在直接的股权关联,消费者需注意区分二者的业务范畴。
基于沃尔沃与吉利的技术协同成果,领克品牌作为双方合作的产物,其车型普遍采用沃尔沃的核心技术。领克03指导价13.78-25.68万元,经销商报价12.98-24.18万元,优惠幅度0.8-1.5万元;领克06指导价11.86-13.98万元,经销商报价11.06-12.78万元,优惠幅度0.8-1.2万元。这两款车型均基于沃尔沃CMA架构打造,安全性能与动力表现传承北欧技术基因,当前终端优惠力度较大,建议消费者优先进行试驾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