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能见度的不同,灯光使用需分层操作。当能见度在100米以上时,建议开启近光灯+示廓灯+前雾灯。此时雾灯的特殊散射光设计,能穿透雨雾形成更宽的照射范围,同时避免因光线反射造成的“白茫茫”视觉干扰,提升车辆在雨雾中的辨识度。若能见度降至50-100米,需同步开启前后雾灯,但通常无需开启双闪。双闪的核心功能是警示车辆故障或临时停车,在正常行驶中开启可能让后车误判车辆状态,影响跟车距离判断。
双闪的使用需严格遵循场景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双闪仅适用于车辆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牵引故障车、高速公路遇恶劣天气(能见度低于50米)等特定情况。日常雨天行驶中,若能见度未低于50米,开启双闪属于违规操作。此外,双闪开启时转向灯功能会被屏蔽,变道或转弯时无法向周围车辆传递明确意图,增加碰撞风险。
雾灯的设计目的是增强车辆在恶劣天气下的可见性,其光源具有更强的穿透力和散射性,能在雨雾中形成稳定的警示效果。而双闪属于应急灯光系统,主要用于提示车辆处于非正常行驶状态,如故障、事故或临时停车。两者的功能边界清晰,不可混淆使用。
常见误区包括:一是能见度较好时开启双闪,干扰后车判断;二是仅开启双闪而不使用雾灯,忽视雾灯的穿透优势;三是变道时未关闭双闪直接打转向灯,导致灯光信号冲突。这些行为均可能降低行车安全性,需引起车主重视。
雨天灯光使用的关键在于“按需选择、功能匹配”。正常行驶时,优先使用雾灯组合提升可见性;仅在车辆故障、临时停车或能见度低于50米时,方可开启双闪。同时需注意,变道或转弯前应先关闭双闪,再开启转向灯,确保灯光信号的准确性。规范使用灯光,既是遵守交通法规的要求,也是保障行车安全的重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