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V车牌是内地经港珠澳大桥口岸入出香港的商务车辆牌照,由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核发,主要为满足内地企业频繁往来香港的商务需求。该牌照与粤Z车牌共同构成粤港澳跨境车辆管理体系,其中粤Z车牌为香港经大桥口岸入出内地的车辆牌照。
申请FV车牌的主体需为在广东省注册的内资企业,通常要求申请企业近三年纳税额累计达到100万元人民币以上。企业名下的机动车需为7座及以下的小型客车,且车辆所有人与申请企业名称一致。
持FV车牌的车辆可经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深圳湾口岸等指定口岸通行,在内地全境及香港特别行政区范围内行驶。车辆需遵守两地交通规则,驾驶员需同时持有内地机动车驾驶证和香港驾驶执照(或办妥香港驾驶许可)。
申请FV车牌需向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纳税证明、车辆登记证书等材料,经审核通过后领取跨境机动车行驶证和车牌。车辆需按规定参加两地年检,购买符合要求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商业保险。
FV车牌并非永久性牌照,其有效期与车辆年检有效期一致,需按时办理续期手续。该牌照仅限申请企业自用,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违规使用可能导致牌照被吊销。此外,FV车牌车辆在香港行驶时需遵守香港的停车收费、环保税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