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国家强制要求投保的险种,未投保车辆不得上路行驶。其保障范围包括第三者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医疗费用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三部分,2020年改革后总责任限额提升至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0.2万元。
车损险是商业险中的基础险种,主要保障因碰撞、倾覆、火灾、爆炸、外界物体坠落等保险事故造成的车辆本身损失。2020年车险综合改革后,车损险责任范围扩展,包含了原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险、涉水险、不计免赔险等附加险责任,保障更全面。
第三者责任险是对交强险的重要补充,保障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时的赔偿责任。建议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和当地经济水平选择保额,通常建议选择100万元及以上保额,以应对可能的高额赔偿风险。
在投保上述主险后,车主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附加险。例如,新增加设备损失险可保障车辆改装或加装设备的损失;车身划痕损失险适用于车辆停放期间被他人恶意划伤的情况;车上人员责任险则保障车辆发生意外事故时车内人员的人身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