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区间应优先开启前后雾灯与近光灯。雾灯采用3000K左右的黄色光源,穿透雨雾能力比白色近光灯高约30%,可有效提升车辆辨识度。同时需开启示廓灯,禁止使用远光灯,避免强光反射形成光幕影响视线。
在上述灯光基础上,需叠加危险报警闪光灯(双闪)。双闪的高频闪烁特性可增强警示效果,建议将车速控制在40km/h以下,与前车保持50米以上安全距离,确保应急反应时间充足。
应保持雾灯与双闪的组合开启,将车速降至20km/h以内。若在高速公路行驶,需尽快驶入服务区或驶离高速;普通道路则应寻找安全区域停车,待能见度改善后再继续行驶。
需遵循“雾灯主穿透,双闪强警示”的核心原则。非紧急情况在普通道路开启双闪可能违反交规,面临警告或处罚。建议根据实时能见度动态调整灯光,避免滥用双闪干扰其他车辆的正常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