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为车主,了解汽车三包政策中的退换车条件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前提。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退换车条件主要分为以下几类,车主可根据自身情况对照适用。
自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7日内,若车辆出现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等主要零部件的质量问题,消费者可凭购车发票和三包凭证选择更换或退货,销售者应当免费更换或退货。需注意,轮胎、雨刮器等易损耗零部件不在此列。
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因质量问题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燃油泄漏或者动力蓄电池起火的,消费者可选择更换或退货。此时需留存故障发生时的影像资料及4S店出具的检测报告。
三包有效期为2年或者行驶里程5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在此期间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可申请退换:
同一故障累计维修超过4次仍未排除;
累计维修时间超过30日(含等待零部件时间);
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
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
针对新能源汽车,除上述通用条款外,还需注意:
动力蓄电池的容量衰减值低于额定容量的80%时,可要求免费更换;
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等专用部件的质保期不低于8年或15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
申请退换车时需准备以下材料:购车发票原件、三包凭证、历次维修记录、故障检测报告。需特别注意,车辆因消费者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修理导致损坏的,或因消费者自行改装、调整、拆卸产品造成损坏的,销售者可免除三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