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满足总质量≤4.5吨、车长≤6米、悬挂蓝牌且为非营运性质的乘用化皮卡,在全国多数地区可按小型客车管理,限速120km/h,允许行驶在小型车道。需要注意的是,行驶证标注需为“多用途货车”,且车辆未改装货箱或喷涂放大号,否则可能被按货车标准处理。部分省份(如山东、河南)已明确对空车乘用化皮卡开放120km/h限速,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总质量>4.5吨或车长>6米的黄牌工具型皮卡,高速限速为100km/h,需行驶在货车车道。即使车辆处于空载状态,若货箱加装护栏或喷涂标识,仍按货车管理。需要注意的是,此类皮卡误入小型车道且车速超过100km/h时,可能被判定为超速,面临罚款和扣分。
首先,弹性限速试点政策目前暂不适用于皮卡,车主需严格遵守路段限速标志;其次,出发前应核对行驶证信息,确认车辆类型和使用性质,避免因证件不符导致违规;最后,若车辆存在改装情况(如加装货箱盖),建议提前咨询当地交管部门,确认是否影响高速通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