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雾灯激活时,仪表盘左侧会出现绿色图标,图案为向左发散的三条下倾光线,模拟前雾灯向下照射的光束形态;后雾灯则在右侧显示黄色或红色图标,图案为向右发散的三条平行光线,直观体现后雾灯的警示功能。这两种标志的颜色区分符合国际标准,绿色代表辅助照明,黄色或红色代表警示信号,便于驾驶员快速识别当前开启的灯光类型。
车辆灯光控制区域的雾灯开关通常采用直观的图案标识:前雾灯开关印有向左发散的光线图案,部分车型会标注英文“FRONT”;后雾灯开关则为向右发散的光线图案,对应标注“REAR”。部分车型的组合开关采用拨杆式设计,前雾灯通常需要先开启示宽灯或近光灯才能激活,后雾灯则需在前雾灯开启的基础上进一步操作,这种层级式设计是为了防止误操作。
前雾灯的实体灯光通常为黄色或白色,色温范围在3000K-4500K之间,这种光线波长较长,穿透雾气的能力较强;后雾灯则为红色高亮光源,亮度通常达到普通尾灯的3倍以上,其平行光束设计能在雨雾中形成明显的警示信号。这些实体特征与仪表盘标志的图案设计相互呼应,例如前雾灯的下倾光束对应标志中的斜线,后雾灯的平行光束对应标志中的横线。
驾驶员在日常使用中,应注意观察仪表盘的灯光显示,避免仅通过开关位置判断。在能见度低于200米的雾天或雨天,应当开启前雾灯配合近光灯使用;能见度低于100米时,需在前雾灯开启的基础上激活后雾灯。需要注意的是,后雾灯具有较强的穿透力,在晴朗夜间或照明良好的路段使用会对后车驾驶员造成眩光,因此应避免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