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雾天能见度骤降时,不少车主会纠结是否开启双闪灯,甚至有人认为只要起雾就该打开双闪——根据我多年处理事故案例的经验,这种做法其实存在安全隐患。双闪灯的核心作用是“警示”,而非“照明”或“穿透”,滥用反而可能干扰后车对本车行驶状态的判断,比如对方无法分辨你是在正常行驶还是即将变道。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8条规定,机动车在雾天行驶时,需根据能见度分级使用灯光:当能见度处于200米至100米区间时,应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此时双闪灯并非强制选项;若能见度降至100米以下,才需在上述灯光基础上强制开启双闪灯,同时车速需控制在40km/h以内,与前车保持50米以上安全距离。需要注意的是,若能见度进一步降低至50米以下,最安全的做法是尽快驶离高速或寻找安全区域停车,此时应开启双闪灯并摆放三角警示牌,人员撤离至护栏外。
很多车主存在一个误区:用双闪灯替代雾灯。实际上,雾灯的光源为黄色,波长更长,在雾、雨、雪等恶劣天气中的穿透力是双闪灯(白色或琥珀色)的3-5倍,单独开启双闪灯无法有效警示远处车辆。此外,能见度高于100米时滥用双闪灯,会让后车无法判断你的转向意图——比如你准备变道时,双闪灯的闪烁会掩盖转向灯信号,增加追尾风险。城市道路车流密集时更需慎用双闪,频繁闪烁的灯光容易造成后车驾驶员视觉疲劳,甚至引发误判。
雾天行车的灯光使用需遵循“穿透优先、警示为辅”的原则。当能见度在100米至200米之间,优先开启前雾灯、后雾灯、近光灯和示廓灯,这些灯光的组合能同时满足自身观察和警示后车的需求;若能见度低于100米,再叠加双闪灯增强警示效果,但需注意:变道或转弯前必须先关闭双闪,切换为转向灯——部分车型配备“转向优先”功能,开启双闪时打转向灯,双闪会暂时熄灭,转向灯优先工作,但仍建议手动操作以确保安全。
若遇到能见度不足50米的“团雾”,不要强行继续行驶。正确的操作是:开启双闪灯和雾灯,逐渐降低车速,寻找最近的服务区或出口驶离高速;若无法立即驶离,应将车停在应急车道内,开启双闪灯并在车后150米处摆放三角警示牌,人员全部撤离至护栏外,避免留在车内或车道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