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动刹车系统主要由环境感知单元、决策控制单元和执行单元三部分构成。环境感知单元通常采用毫米波雷达(探测距离普遍为100-150米,角度覆盖约±60°)与单目/双目摄像头的融合方案,雷达负责精准测量与前方障碍物的距离、相对速度,摄像头则用于识别障碍物类型(如车辆、行人、自行车);决策控制单元基于感知数据,通过算法计算碰撞时间(TTC,Time to Collision),当TTC≤2.5秒时触发预警机制,≤1秒时启动制动干预;执行单元通过ESP(电子稳定程序)或独立的制动执行器,施加最大约80%的制动力,实现减速或刹停。
该系统的触发需满足多项前提条件:车辆行驶速度通常需在5-150km/h区间(不同车型设定略有差异),前方障碍物为系统可识别的目标类型,且驾驶员未采取有效制动措施。其工作流程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预警阶段,系统通过仪表盘视觉提示、蜂鸣警报或方向盘振动,提醒驾驶员注意风险;第二阶段为刹车辅助阶段,若驾驶员开始制动但力度不足,系统会自动增强刹车压力;第三阶段为主动制动阶段,若驾驶员未做出反应,系统将独立施加制动力,在30km/h以下车速时通常可实现完全刹停,高速场景下则以降低碰撞速度为主。
根据Euro NCAP(欧洲新车安全评鉴协会)的测试数据,配备AEB系统的车辆可降低约40%的追尾事故发生率,对行人碰撞风险的降低幅度约为30%。但需注意的是,该系统存在一定局限性:在雨雪、雾霾等恶劣天气下,传感器精度可能下降;对于静止障碍物(如停止的车辆、路障),部分早期系统的识别能力有限;此外,系统无法应对突然切入车道的车辆或非标准形状的障碍物。因此,AEB系统属于安全辅助配置,驾驶员不应过度依赖,需始终保持对车辆的控制。
为确保主动刹车系统的有效运行,建议车主定期检查传感器清洁度,避免毫米波雷达(通常位于前格栅或保险杠内)和摄像头(位于前挡风玻璃顶部)被污垢、冰雪覆盖;在城市拥堵路段或高速跟车时,可适当增大跟车距离,为系统预留足够的反应时间;若系统触发制动干预,驾驶员应立即接管车辆,根据实际路况调整驾驶操作。此外,不同品牌车型的AEB系统性能存在差异,建议车主通过官方手册或实车测试,了解所驾车辆系统的具体参数与触发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