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所有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必须投保交强险,未投保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
交强险的保障对象是交通事故中的第三方受害人,包括对方车辆的驾驶员、乘客以及行人。它不保障被保险车辆本身的损失,也不保障被保险车辆上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包括第三方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分为有责和无责两种情况。有责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无责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这些限额是单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
交强险的保费实行全国统一的基础费率,不同车型的基础保费不同。普通家用轿车的基础保费通常为950元/年。保费会根据车辆的出险情况进行浮动,连续未出险的车辆可以享受保费折扣,出险次数较多的车辆则会面临保费上浮。
未按规定购买交强险的车辆,上路行驶时被交警查获,将面临扣车、罚款的处罚,罚款金额通常为交强险基础保费的两倍。此外,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所有赔偿责任将由车主自行承担,可能面临巨大的经济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