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从前车的左侧超越。这一规定明确了左侧超车的合法性,而右侧超车在多数情况下属于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事故,超车方通常需承担主要责任。
国内车辆采用左舵设计,驾驶员位于车辆左侧,左侧视野盲区相对较小。左侧后视镜为平面镜,能更真实地反映后方车辆的距离和动态,便于驾驶员准确判断超车时机和距离。相比之下,右侧后视镜为凸面镜,存在一定的视觉变形,不利于精确判断。
我国实行右侧通行原则,左侧车道通常为快速车道或超车道。从左侧超车符合交通流逻辑,超车过程中车辆行驶轨迹与其他车辆保持一致,减少变道冲突。完成超车后,驾驶员可直接驶回原车道,无需多次变道,提升了道路通行效率。
右侧车道紧邻应急车道、道路出入口和非机动车道,突发变道、停车或非机动车闯入的风险较高。从左侧超车可避免侵入对向车道,降低与对向车辆正面碰撞的风险,尤其在弯道、坡道等复杂路况下,左侧超车的安全性更为显著。
若前车长时间低速占用左侧车道,影响后方车辆通行,驾驶员可在确保右侧车道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右侧超越。但需注意,右侧超车时应提前开启右转向灯,保持与前车5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并全程在右侧车道内行驶,避免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