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河北省现行政策,以旧换新购车补贴分为新能源车与燃油车两类。其中,报废符合条件的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可获得2万元补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新车,可获得1.5万元补贴。需要注意的是,部分地区存在地方叠加优惠,例如廊坊市额外提供1万元地方补贴,叠加后新能源车最高可获3万元补贴,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政策实施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需在此期间完成旧车报废或新车购买;申请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24时,逾期将不予受理。车辆方面,旧车需为个人名下的国三及以下燃油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的新能源车,且需在2024年7月25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新车需为《减免购置税新能源车型目录》内的新能源车或2.0升及以下燃油车。
申请以旧换新补贴需满足报废与新车为同一车主的条件,申请需通过“汽车以旧换新”平台提交材料,包括报废证明、购车发票等。建议在办理前仔细核对旧车登记时间及材料时效性,确保符合申报要求。若计划以旧换新购车,建议优先选择新能源车型以享受更高补贴,并尽快在12月31日前完成新车购买及旧车报废手续,避免因时间延误导致无法享受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