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车使用原机动车号牌,需先完成旧车的转移登记或注销登记手续。办理时需携带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旧车行驶证及登记证书,至车辆管理所业务窗口提交申请。同步需申请保留原号牌,该申请需满足原号牌使用满1年、机动车所有人名下无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记录及事故记录等条件。原号牌保留期限自旧车转移或注销登记之日起计算,通常为6个月,部分地区根据政策可延长至2年,具体以当地车管所规定为准。
完成旧车手续后,新车注册登记时需携带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新车购车发票(注册登记联)、车辆合格证、原号牌保留证明(即旧车转移或注销凭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单(含车船税信息)、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现场需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并在申请表中勾选“使用原机动车号牌”选项。提交材料后,需缴纳车牌制作费125元,工作人员核验材料无误后,将发放临时行驶车号牌,临时号牌有效期通常为15至45天,具体以核发日期为准。
原号牌制作完成后,机动车所有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新车行驶证,至车管所指定窗口领取号牌。领取后需按照规范安装:使用车管所提供的专用防盗螺丝固定号牌,确保号牌无遮挡、污损,不得加装影响号牌识别的框架或装饰。安装完成后,需拍摄车辆45度角照片(含清晰号牌),并提交至车管所备案,完成最终登记流程。
需注意,不同城市政策存在差异,例如北京需确认小客车指标类型是否匹配,上海蓝牌需符合额度使用限制。建议通过“交管12123”APP实时查询原号牌保留资格状态及业务进度,避免因超期导致资格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