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应停车休息,休息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这一规定的核心目的是预防疲劳驾驶,因为持续驾驶4小时后,驾驶员的反应速度会下降约20%,视觉敏锐度也会显著降低。实际操作中,建议每行驶2-3小时主动进入服务区,即使未达到4小时标准,短暂的下车活动也能有效缓解身体疲劳。
通常情况下,单次停留时间建议控制在30-60分钟。这个时长能够满足驾驶员完成必要的生理需求、车辆检查与短暂休息。若停留时间过短(如10分钟以内),可能无法有效缓解疲劳;若停留超过2小时,需注意车辆停放位置是否合规,部分服务区对长时间占用停车位的车辆可能采取管理措施。此外,夏季高温时段,建议适当延长停留时间,避免车辆长时间暴晒后立即启动。
停留期间应完成三项基础检查:首先检查轮胎气压与胎面状况,查看是否有扎钉或异常磨损;其次检查发动机舱内的机油、冷却液液位,确保在正常刻度范围内;最后检查车辆灯光系统,特别是转向灯与刹车灯的工作状态。这些检查通常耗时5-10分钟,却能有效避免因车辆故障引发的道路事故。
若因特殊情况需在服务区停留超过24小时,应选择指定的长时停车区域,并注意以下事项:将车辆停放在监控覆盖区域内,避免占用应急车位或客车专用车位;关闭车窗并启用防盗系统;若停留超过72小时,建议联系服务区管理部门说明情况,部分服务区可能收取额外停车费用。此外,长时间停放后再次启动车辆时,应怠速运转1-2分钟,待机油充分润滑后再行驶。
科学的停留规划应遵循“动态调整”原则:在平原高速路段可适当延长行驶间隔,山区或夜间驾驶则需缩短间隔;若同行有多名驾驶员,可采用轮换驾驶模式,但仍建议每4小时共同休息一次;行程规划时可提前通过导航软件标记服务区位置,优先选择设施齐全、停车位充足的服务区。数据显示,合理规划停留的驾驶员,其长途驾驶事故率可降低约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