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旧车需完成过户或报废手续,并同步申请保留原车牌。若旧车过户,需携带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身份证明至车管所办理转移登记,主动提出保留原号申请;若旧车报废,则需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办理注销登记并申请保留。需注意,旧车需满足使用满1年、无未处理交通违法及事故记录,保留期限为手续办结后的6个月内。 📝
购买新车后,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新车购车发票、合格证、原车牌保留证明(过户或注销凭证)、交强险保单、购置税完税证明至车管所办理注册登记。在填写申请表格时,需勾选“使用原号牌”选项,并缴纳125元车牌制作费。工作人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符合保留条件后受理申请。 🔍
审核通过后,车主可领取临时牌照(有效期15-45天),期间需按规定悬挂临时牌照上路。通常约15个工作日后,原号码的新铁牌制作完成,车主凭身份证和行驶证至车管所领取,并自行安装或委托工作人员安装。安装时需确保牌照固定牢固,避免松动或遮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