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完成高速公路ETC通行后,需等待通行数据上传至全国ETC联网系统,该过程通常需1-3个工作日。建议通过ETC发行方APP或小程序进入“发票管理”模块,点击“通行记录查询”,核对车牌号、通行时间、金额等信息是否准确。若数据缺失,可联系发行方客服提交补传申请 📱
ETC通行费发票分为“不征税发票”与“征税发票”两类,前者适用于充值交易,后者适用于实际通行交易。进入开票界面后,需准确填写发票抬头(企业用户需提供税号)、接收邮箱等信息。根据《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征税发票需在通行交易发生后30日内申请开具 📝
勾选需开票的通行记录后,点击“确认开票”完成申请提交。系统审核通过后,会将电子发票发送至预留邮箱,同时可在APP内“已开发票”模块下载PDF文件。建议核对发票代码、号码、金额等要素是否与通行记录一致,确保发票合规有效 📩
若遇ETC卡挂失、车辆过户等情况导致开票失败,需先完成ETC账户信息变更。对于跨省通行交易,可通过全国统一的“票根”APP(交通运输部指定平台)进行跨区域开票操作。需要注意的是,已开具的电子发票不可重复申请,需妥善保存电子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