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车主 - 车主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 车辆行驶证原件; - 车辆需到场接受查验(核对车架号、发动机号等信息)。
单位车主 - 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 - 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需注明代理人姓名及办理事项); - 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 车辆需到场接受查验。
特殊情况 - 若车辆处于抵押状态,需额外提供抵押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同意补办委托书。
填表申请 车主需在车辆登记地车管所现场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确保信息填写准确无误。
车辆查验 工作人员会对车辆进行查验,核对车架号、发动机号等信息是否与登记档案一致,车辆需保持原貌,不得有未经登记的改装。
材料审核与缴费 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业务窗口,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车主需缴纳工本费(通常为10元)。
领取新证 审核通过后,车主可在1个工作日内领取新的车辆登记证。
办理地点 需前往车辆登记地车管所办理,异地无法补办。
个人车主到场要求 个人车主原则上需本人到场办理,若因死亡、重病、出境等特殊情况无法到场,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预约办理 建议车主通过“交管12123”APP提前预约,减少现场排队时间。
车辆状态要求 车辆需保持登记时的状态,若有改装需先恢复原状,否则可能无法通过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