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驾驶拖挂房车需根据拖挂房车的总质量和尺寸确定所需驾驶证类型。对于总质量≤700kg且长度≤6米的小型拖挂房车(如行李拖车、折叠帐篷拖车),持有C1驾驶证的驾驶员可直接牵引,无需额外增驾。但当拖挂房车总质量在700kg至4.5吨之间时,驾驶员必须增驾C6驾驶证。增驾C6驾驶证需满足以下条件:持有C1或C2驾驶证满1年;年龄在20至60周岁之间,70周岁以上的驾驶员需通过三力测试(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测试);且近1个记分周期内未被扣满12分。
拖挂房车的总质量须小于4.5吨,长度建议不超过6米,若长度超过6米则需持有B1驾驶证。主车与拖挂房车组成的组合车辆,总长不得超过14.5米,宽度不得超过2.55米,高度不得超过4米。需要注意的是,主车行驶证上必须标注“准牵引总质量”资质,否则不具备牵引拖挂房车的资格。
行驶过程中,拖挂房车内部禁止乘坐人员,这是保障行车安全的重要规定。驾驶员需同时携带主车和拖挂房车的两本行驶证,以备检查。在限速方面,组合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速度不得超过90km/h;在普通道路上行驶时,速度不得超过80km/h。拖挂房车需单独进行年检,通常每年需上线检测1次,驾驶员应按时完成年检手续。
未持有C6驾驶证驾驶总质量700kg至4.5吨的拖挂房车,将面临扣9分并罚款200至2000元的处罚。组合车辆若出现超长、超宽、超载等情况,均属于违法行为,驾驶员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