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无交警指挥的场景下,通行优先级依次为交通信号灯、空中指示牌、地面标线。例如,若空中指示牌显示允许直行,而地面标线为左转车道,驾驶员应当按照指示牌指示直行,此类判定属于行业共识,可有效减少路口通行冲突。
道路施工路段的临时指示牌优先级通常高于原有地面标线,驾驶员需注意观察施工区域的临时标志,按照改道指示通行;电子眼抓拍区域若因标志矛盾导致误判,如右转车道按指示牌直行被抓拍,可保留行车记录仪录像作为证据。此外,部分城市的智能交通系统会对标志冲突路段的抓拍数据进行人工复核,驾驶员可关注交管部门的后续通知。
若因指示牌与地面标线不一致导致交通违法记录,驾驶员可通过交警12123APP提交申诉,上传行车记录仪视频、违法时间及地点等信息;也可携带相关证据前往线下交管窗口办理。通常情况下,经交管部门核实属于标志冲突导致的违法,会予以撤销。需要注意的是,申诉需在违法记录生成后的规定时限内提交,具体时限可查询当地交管部门的相关规定。